保養條款
• NAKAMICHI 產品提供12 個月保養。
• 其他產品的保養事宜,請依據保修卡資料聯絡總代理安排保養。Monter特價品收到後如有任何問題,請在7天內WhatsApp至9200 2064 與客服聯絡,客服會恊助一換一服務。
7天後將不受理,敬請見諒!
1. 保修範圍從您購買產品之日開始計算。請保留正本銷售發票或收據,及保修貼紙(如圖),保養條款方能生效。
2. 如產品在保養期內發生功能性的問題,請聯絡客戶服務部: +852 3193 9828
3. 如產品需要退回檢查或維修,本公司會提供保修編號。
4. 請於指定辦公時間內自攜到本公司及於修妥後取回產品。收到貨後維修部會安排查貨,需時大約2-4 星期,如確認產品有問題,本公司會安排更換或維修服務。
5. 如以陳列品出售的貨品,並在「貨品介紹」中列明「此商品不可退貨」的貨品均不可退貨或退款。「有限制退貨」請留意個別商品的可退貨有效期限。
6. 保用範圍不包括損耗品、配件、電池漏液、發霉及外殼或顯示器爆裂。所有更換之零件均屬本公司擁有。
7. 在下列情況下本保養條款將自動失效,本公司有權拒絕維修該產品:
- 產品曾用於工業或商業用途
- 產品曾被非本公司維修人員拆開、修理、更換、改裝或修理。
- 未有按照安裝或使用說明書之指引而引致之任何損壞
- 產品曾被錯誤操作、不小心使用、濫用、疏忽使用、人為而引致損壞。因不正常電壓而損壞、意外、火災、水災、昆蟲、天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非本公司控制之下而引致損壞。
- 產品曾因震盪及碰撞、受沙或液體引致損壞
- 產品上的產品編號或規格貼紙被刪改
- 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損壞。
8. 保養維修服務只限於香港地區內有效。
9. 若有任何不明確、爭議之處,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。
10. 本公司有權自行更改此保養條款而不作另行通知。
11. 本公司網站或發票上顯示的保養條款僅供客人參考,行貨產品的保養細節以廠方公佈的資料為準。本公司會致力確保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和最新性,保留隨時修改內容的權利,恕不另行通知。但對一切因資料出錯而造成的損失概不負責。
12. 本公司不會為產品所引致任何間接或相應的損失、利潤的損失或資料的流失負責。
13. 以上中文譯本與英文原本之文意有歧異時,應以英文為準。